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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先进制造所、新能源所:
现转发中国科学院办公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科办〔2011〕9 号),请配合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号
院属各单位:
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国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分别发文落实有关具体工作。根据国务院对该项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预计2011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拟成立12个检查组,到有关部委开展检查工作,以确保5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截止2月底,知识产权局等30多个部委已经完成了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及时纠正使用非正版软件的情况,办公厅已下发《关于开展正版软件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科办〔2010〕20 号),要求2011年1月20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正版软件自查整改报告和软件自查表报办公厅。经办公厅再次发文催促,截止2月底,仍有26个研究所没有上报相关材料。
现就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应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落实
为加大我院该项工作的力度,按照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的要求,我院成立了中国科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名单如下:
组 长:施尔畏
副组长:邓麦村
成 员:李婷、周德进、刘鸣华、张知彬、范蔚茗、田静、戚强、孔力、李和风、孔繁文、吕永龙、马扬、李定、孙建国、廖方宇、张凤
该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厅。我院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之后,该小组自动撤销。
各单位作为一级法人机构,应进一步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各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实施计划,落实必要的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二、 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节点要求
(一)3月20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整改工作实施计划通过ARP系统报办公厅。
(二)4月15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ARP系统报办公厅。
(三)5月15日前,各单位应完成本单位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正版化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通过ARP系统报办公厅。
(四)5月中下旬,办公厅、计财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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