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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实验室管理

一、关于成立公共实验室管理机构的通知(科材字[2009]3号)

所属各部门:
        为了规范全所公共实验室的管理,保障安全、提高效率,经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成立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公共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该委员会代表研究所行使下列职责:
        一、审批在公共实验室范围内进行的建设计划及建设方案;
        二、审核公共实验室的管理规章,以及对公共实验室安全、卫生等方面采取的必要的强制性措施。 
         该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严 庆(主任)、孙世洪、闫阿儒、顾 群、曹鸿涛、乌学东、李华民、雷金常、倪浩明、邵正荣
        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主任由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
        目前我所的公共实验室主要包括A1东侧的超净实验室和D1的工程中心实验室,分设两个运行管理小组负责各自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今后将根据全所公共实验室建设情况适时设立新的运行管理小组。运行管理小组成员由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及其聘请的相关事业部人员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制订公共实验室日常管理细则;
        二、建立值班记录制度,定期巡查水、电、气等公共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补充或更换易损、易耗品;
        三、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对特殊设备和特殊区域制定持证上岗的规定; 
         四、检查实验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对不正确之处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五、认真听取用户意见,为相关升级改造提供建议。 
        自发文之日起,各事业部需要在公共实验室的范围内建设科研装置,必须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共实验室使用审批表》(附件),由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附件: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公共实验室使用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二、超净实验室、工程中心管理制度

为规范A座一楼超净实验室和D座一楼工程中心的管理,保障实验环境安全,提高科研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管理组织

1.1  成立超净室日常运行管理小组
        组长:杨晔
        成员:诸葛飞、黄金华、刘志敏、张杰

     1.2成立工程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小组
        组长:吴飞
        成员:解伟、李金龙、段雷、张海军

2 管理组织职责

2.2 超净室运行管理小组的职责

(1)在管委会授权下负责超净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制定日常管理细则。
(3)对需进入超净室做实验的人员进行培训,待其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杜绝未经培训的人员入内。外来参观人员须经所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允许进入。
(4)检查实验人员出入超净室以及穿戴等是否符合规范,对不正确之处及时予以制止。
(5)做好实验人员的超净室内专用物资的购置和清洗工作,及时更换相关易损易耗品。
(6)定期巡查超净实验室水、电、气、空调以及风机等公共辅助设备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早上报,并会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与制造商协调解决。
(7)实行管理组成员值日制度,做好早晚开关系统的工作,密切监控室内的温湿度以及洁净度的变化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8)维护超净室内水、电、气及空调的使用,为相关改造升级提供建议。

2.3 工程中心运行管理小组的职责

(1)在管委会授权下负责工程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制定日常管理细则;
(3)做好工程中心日常安全和卫生管理,定期巡查水、电、气等公共辅助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早上报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协调解决;
(4)实行管理组成员值日制度,每天做好安全和卫生状况检查,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5)结合各部门的实际使用需求,提出工程中心的水电改造建议,上报管委会审批;
(6)对工程中心行车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只允许有上岗操作证的人员使用行车。

                        
公共实验室管理委员会
2009年2月 25日


1、公共实验室使用审批单
2、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超净室日常管理规章
3、中科院宁波所工程中心日常管理规章
4、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超净实验室培训登记表
5、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超净实验室进出登记表
6、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工程中心日常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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